污水处理根据处理程度分为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三级处理。
1、一级处理:主要针对水中悬浮物质,常采用物理的方法,经过一级处理后,污水悬浮物可去除达40%左右,附着于悬浮物的有机物也可去除30%左右。
2、二级处理:以氧化沟为例,主要是去除污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污染物质。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微生物处理法。具体方式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经过二级处理后,BOD5去除率可达到90%以上,二沉池出水便可达到排放标准。BOD5指的是生物化学需氧量。
3、三级处理:是在一级处理二级处理之后,进一步处理难降解的有机物,即可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氮、磷等可溶性无机物等。三级处理可用于二级处理以后,以进一步改善水质和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为目的。三级处理方法使用的方法有生物脱氮除磷、混凝沉淀(澄清、气浮)、过滤,活性炭吸附等。
4、再生水,又称为中水,是指污水经过适当的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满足某种使用要求的水。
再生回用处理系统是将经过二级处理后的污水再进行深度处理,以去除二级处理剩余的污染物,如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物、氨、磷、致病微生物、细小的固体颗粒以及无机盐等,使净化后的污水达到各种回用水的水质要求。
回用处理技术的选择主要取决于再生水水源水质和回用水水质的要求。
污水再生回用分为以下五类:1、农、林、渔业用水,含农田灌溉、造林育苗,畜牧养殖,水产养殖。
2、城市杂用水,含城市绿化、冲厕、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消防。
3、工业用水,含冷却、洗涤、锅炉、工艺、产品用水。
4、环境用水:含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
5、补充水源水:含补充地下水和地表水。